

11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全面推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充分发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优势,更好地服务百姓健康。
《意见》明确了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的总体要求为坚持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和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社会办中医;建立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改变和优化公立中医医院收入结构;落实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逐步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和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适当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薪酬等改革;加强公立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强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公立中医医院参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由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重点专科)和基层中医专科专病三个层次构成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消息来源: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