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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阅读:发布时间:2015-09-22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10〕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 〔2014〕161号),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结合我省中医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省是传统的中医大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在中医事业发展中占有重要位置,城市社区和县域中医药服务量占全省中医药服务量半数以上。基层中医药工作直接面向群众,成本相对低廉、服务相对便捷,发展好基层中医药服务,对维护群众健康、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具有积极意义。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是基层中医工作的根基和重中之重,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服务中优势与作用的根本保证。据统计,包括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在内,全省在基层执业的中医药从业人员约6万人,分布在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县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各类中医诊所、门诊部,保证了全省中医药服务能力逐年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稳步推进以及中医药文化在人民群众中广泛传播。

我省一贯重视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举办农村青年中医班,开展乡村中医中专学历教育、乡镇卫生院中医骨干培养、县级医院中医临床骨干培养、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等途径,培养、培训了一大批基层中医药从业人员。其中,“十二五”期间,共培养县级中医临床骨干3000余名、中医全科医师转岗1200名,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1000余人次。累计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学专业本科生350名,面向基层的中专生近4000名。这些措施对巩固和发展基层中医药队伍成效明显,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随着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我省基层中医药队伍存在的问题逐步凸显,基层中医药队伍规模偏小,学历、知识及年龄结构不合理,临证诊疗能力有待提高,已经不能满足基层中医工作的现实需求,更不利于中医事业的长远发展。其中人才匮乏是主要矛盾,已成为制约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瓶颈。

    (一)总量不足与素质偏低并存。根据抽样调研数据和中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测算,以目前机构规模和服务量为参照,全省县域中医药人员缺口约1.5万人。近年来我省每年到县和县以下医疗机构就业的大专以上中医类专业毕业生仅1000人左右。基层中医药队伍学历层次偏低,相当一部分属于中专和无医学专业学历人员。县级区域内的中高级职称中医药人员匮乏且集中在县级医院,尚有40%左右无专业职称人员。乡村中医队伍数量减少明显,老化问题严重。

(二)基层人才流失风险严重。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条件相对简陋,工资待遇较低,执业和进修条件与上级医院存在显著差距。城市大中型医院近年来快速扩张,急需大量有实践经验的医务人员。基层中医药人员特别是优秀人才存在流失风险且已造成一定后果。

(三)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培训体系不完善。现有人才培养项目存在针对性不足、培养模式单一,工学矛盾突出、培训效果不佳等问题。急需在培训内容、培养主体、组织模式和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和探索。

二、加强我省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路、目标及要求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人才发展内在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各类中医药技术人员培养与培训,依托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好中医类相关在职培训和定向人才培养、引进项目,提升存量人才素质和中医药服务能力。统筹现有中医药高等教育资源,协调教育部门逐步扩大基层定向招生规模,提高招生层次,支持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调整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内容及知识结构,支持基层医务人员学习中医药知识,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缓解基层中医药人才匮乏的局面。

(二)阶段目标

到2020年,基层中医药人才总量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加强人才使用机制创新,探索县管乡用、周期轮换模式,改善基层执业环境,努力实现基层中医药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干得好。争取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2名以上中医药人员,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1名能中会西的医务人员,可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以保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有显著提升。

(三)具体要求

第一,在卫生和中医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坚持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省省情的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全面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第二,要立足基层中医药工作实际,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重视并解决好基层中医药人员合理需求,确保中医药队伍的稳定和巩固。

第三,正视基层中医药人才绝对性短缺和结构性矛盾长期存在的现实,把人才工作作为发展中医事业的基础性工程,多策并举,选拔人才、培养人才,破解人才队伍建设难题,持续推动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提升。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分级负责原则

省中医管理局负责国家和省级重点基层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管理,制订好有关业务规划和支持政策。各级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负责本辖区重点人才培养项目的具体管理,发挥好区域内大中型中医院和有关大中专院校的作用,根据本地实际设立和实施人才培养项目;以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为目标,制订相关规划,统筹辖区内中医药队伍建设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县级中医院要主动发挥县域龙头作用,承担起区域内中医药人才培养任务,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作为工作重点。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方法,持续加强本单位中医药业务人员素质。

(二)全面提高基层中医药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重点抓好县级中医医院专科带头人及骨干医师培训、基层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和省级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经费等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实施县级中医临床技术传承骨干培训项目,支持基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和师承教育。在培养骨干人才的同时,还要注重全员素质的提升,开展经常性“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强化培训,重视传统诊疗方法的整理总结并运用于临床,夯实人才培养工作根基,为中医药人员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力度,通过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建设平台,加强对乡、村两级中医药人员的技术培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药类专业人员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有能力有意向的中医医师(含乡村医生)在乡镇以下开办诊所。

(三)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从业人员比重和学历层次,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河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豫中医〔2009〕8号)、《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10〕3号)、《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卫医发〔2006〕240号)、《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6〕240号),配齐配强中医药人员,为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积极协调教育部门,逐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中医专业医学生培养规模,适时开展面向基层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培养。鼓励基层在岗中医药人员提升学历层次。依托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协同做好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计划、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计划等工作。

(四)持续加强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丰富基层中医药继续教育内容,积极探索基层中医药继续教育新形式,提升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施质量。将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情况列入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并逐步与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挂钩。中医药继续教育要重点强化中医经典理论培训、临床中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与临床技能培训。开展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营造爱中医、学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推进学习型行业建设。

(五)优化基层中医药人员执业环境。集中财力、多方筹资,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努力改善基层中医药诊疗条件和工作环境。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豫政 〔2014〕67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应用的政策措施,发展好基层中医药服务,逐步增加基层中医药人员收入,改善其工作、生活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不断稳定和发展人才队伍。

(六)不断加大对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中医人才培养专款,除有明确规定外,重点投向基层。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管理局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点项目。省本级中医预算根据实际逐步增加面向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项目和投入。各地也应在中医专款中安排一定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各级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要将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纳入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经常性经费补助范围,并逐步增加。基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补助中医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支持新进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除国家和省级财政投入外,各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也应完善规划,增加投入,持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积极面向基层中医药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全省各级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意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单位)基层中医药队伍的现状和需求,把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工作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逐项落实有关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评估制度,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