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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京豫宛合作创办“仲景书院” 工作方案》等事项的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16-08-23

北京、河南有关中医药单位:

  为加快中医药学术创新,在京豫宛培养中医药特色人才,根据《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南阳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河南省中医管理局与南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决定京豫宛合作创办“仲景书院”。现将《京豫宛合作创办“仲景书院”工作方案》、《关于仲景书院遴选“仲景国医三师”的办法》、《关于仲景书院首期“仲景国医传人”精英班招生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京豫宛合作创办“仲景书院”工作方案》

       《关于仲景书院遴选“仲景国医三师”的办法》

       《关于仲景书院首期“仲景国医传人”精英班招生的通知》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南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