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河南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仲景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6日
河南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
(仲景工程)实施方案
人才是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基础和保障,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豫改办〔2017〕34号)和《河南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豫中医〔2017〕24号),创新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实施河南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仲景工程)(以下简称“仲景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以提升中医药临床服务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深厚中医药理论基础和学术经验、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并掌握现代科学研究方法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构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苗人才有机衔接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着力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高层次人才缺乏及继承不足、创新不够等问题,为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围绕河南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聚焦中医药优先发展战略,谋划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思路和政策措施,促进人才规模、质量、结构与事业发展相协调,满足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需要。
(二)坚持遵循规律。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及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加强中医药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传承,鼓励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并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三)坚持统筹协。将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医疗、科技、教育等工作实践紧密结合,注重医教协同、科教融合,充分依托相关项目、平台载体培养人才。以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带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形成部门协调有效、地方落实有力、组织实施有序、资源配置合理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机制创新。深化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在人才遴选、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创新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自主管理模式,形成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机制,为其成才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中医临床学科领军人才
1.培养目标。造就一批具有深厚中医理论功底,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研究方法,在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临床和研究领域具有突出能力和显著工作绩效、在全国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同时具有战略思维和组织才干,能够引领河南中医学术发展的复合型中医临床学科领军人才。
2.遴选条件。年龄在45岁至55岁之间,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主任医师或主任药师职称,有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和学术团队,所在科室系省级或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学科、研究室(含建设单位);取得显著科研业绩,近5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课题、获得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省中医管理局规定的其它条件。
3.遴选程序。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经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专家遴选、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
4.培养方式。省中医管理局和所在单位鼓励和支持培育对象申报承担国家、地方或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积极为培育对象的科技活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培育对象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内重点专科、重点学科、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重点研究室和名老中医工作室等。鼓励培育对象及其核心团队成员在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和中国针灸学会任职并发挥作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培育对象在省中医药学会、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和省针灸学会等省级学会担任学术职务。培育对象所在单位应在人员配备、引进、使用等方面充分尊重培育对象意见,根据需求引进或聘用工作所需的特殊人才或高级助手,加强对培育对象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培养,充分发挥其带团队、育人才、作表率的作用。
5.实施周期。5年。第一批培育计划已于2014年启动实施,2018年评估验收后,启动第二批培育计划。
(二)中医药学科拔尖人才
1. 培养目标。培养一批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治学严谨,在本学术领域造诣深厚,具有较强的学术经验传承或科技创新能力,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有较大学术影响力,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带动高素质、高水平学术创新团队的建设,引领中医临床优势学科可持续发展的中医药学科拔尖人才,努力培养成为全国优秀中医人才、河南省名中医和河南省中医临床学科领军人才。
2.遴选条件。年龄45岁及以下、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或50岁及以下、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主任医师、主任药师职称,有较强的学术经验传承和临床(实践)能力,有较好的科技创新业绩和创新能力,在行业内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省中医管理局规定的其它条件。
3.遴选程序。坚持公开公正、考核择优原则,经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业务考核、公示等程序确定。
4.培养方式。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临床与科研相结合,包括研修经典、临床实践、跟师学习、临床科研能力培养和团队建设管理等。
5.实施周期。3年。首批计划遴选60人。
(三)中医药学科青苗人才
1.培养目标。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有丰富独到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为其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
2.遴选条件。指导老师: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河南省名中医,已通过考核的全国优秀中医人才;受聘担任主任医师、主任药师等正高级职称的老中医药(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专家;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专业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年龄40岁及以下、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扎实中医药理论、临床实践基础,有志于继承和研究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并勇于创新的中青年业务骨干。省中医管理局规定的指导老师、继承人其它条件。
3.遴选程序。坚持公开公正、推荐择优原则,经过个人申请、初审推荐、考核公示、审核公布等程序确定。
4.培养方式。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教学要求和成效目标。
5.实施周期。3年。首批计划遴选50名指导老师、150名继承人。
四、实施要求
(一)积极发挥人才作用。坚持以用为本、用当其时、用当尽才,积极营造有利于仲景工程人选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仲景工程人选参谋和智库作用,鼓励参与中医药重大政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优先推荐河南省名中医、全国名中医、国医大师、院士等评选或表彰。积极组织仲景工程人选参加各类服务基层实践活动,在服务基层一线中发挥作用。
(二)加强团队建设。支持仲景工程人选组建团队,在研究方向、依托平台、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更多自主权。对以仲景工程人选为核心的研究团队,支持其通过竞争建设各类优秀传承或创新团队。鼓励所在单位加强以仲景工程人选为主要支撑的团队建设,形成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三)创新培养模式。仲景工程人选的培养坚持与中医药重点工作相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成长。建立同行评议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赋予仲景工程人选较大的培养自主权、管理自主权和经费使用权,拓展其自主发展空间。鼓励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加强体制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四)推进人才与项目、平台建设结合。加强人才与项目、平台建设相结合,在项目、平台建设中,进一步强化对人才的培养,支持仲景工程人选承担名老中医药专家及流派传承工作室、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重点专科等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保障机制。依托河南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仲景工程协调机制,研究协商重大问题,推进仲景工程顺利实施。设置仲景工程专项经费,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支持方式,加强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择优遴选一批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等方面的高水平专家作为咨询专家,完善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仲景工程组织实施中的决策咨询作用。
(三)建立遴选评价机制。根据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苗人才的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建立不同的遴选方法和遴选程序,体现人才梯队的层次性和特异性。在仲景工程实施过程中,注重各类人才的发展方向,建立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方法,确保人才的健康发展。
(四)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制定仲景工程人选考核办法、考核程序,加强定期考核工作。对于考核合格、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表扬或奖励;对于考核结果较差、培养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调整培养计划和措施;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因个人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取消其资格。
(五)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根据仲景工程的实施进度和目标要求,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和评估制度,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提高实施效果。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以目标和质量为导向的评价办法,加强对仲景工程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估。